来源:枣强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4 09:45:05 阅读量:891
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增强“两个维护”自觉性、坚定性,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中央、省市委工作部署要求,现就推进2020年度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方向,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一以贯之”要求,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任务,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融入管党治党全局,落实到具体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坚守“严”的主基调,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全县大力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推进建设新时代生态宜居和谐美丽新枣强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二、把握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践行“两个维护”为首要任务,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政治监督责任,维护政治纪律,保障政令畅通,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负责守责尽责,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着力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审视问题、解决问题,注重抓早抓小、防患未然,立足于“治未病”,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确保政治、纪法、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坚持“稳慎”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统一把握尺度标准,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
(四)坚持贯通协调、同向发力。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统筹协调监督力量,完善协调沟通机制,推动监督责任、协助职责与主体责任贯通融合、一体推进,减少重复监督,减轻基层负担,真正做到帮忙不添乱。
二、目标任务
(一)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2.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落实情况。
(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重要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1.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2.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以及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落实情况。
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部署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推进情况以及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复学等重点领域的责任落实情况。
4.省委“3689”工作思路(抓好三件大事、打好六场硬仗、实施八项战略、深化九项改革),“双创双服”“三创四建”“三深化三提升”以及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等重要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三)市委、县委重要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1.市委四届七次全会部署的坚决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打造产业发展新高地等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的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工业发展、乡村振兴、民生事业三个跨越提升行动,深入推进“三创四建”活动等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及2020年重项工作落实情况。
2.县委、县政府2020年10项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落实情况。
(四)各单位履行职责使命情况及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
1.落实“两个责任”情况。
2.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4.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
监督检查中要把握“三查三督”,即查认识,督任务。通过检查被监督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员对负责承担政策措施、工作任务、项目的熟悉程度、认知水平等,督促各单位进一步明晰任务,明确分工,抓好落实;查责任,督进度。通过检查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督促进一步严格时限,严明要求,保障工作进展;查作风,督成效。通过检查干部队伍工作作风,督促务求实际成效,摒弃形式主义,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实落地、任务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四、监督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运用以下监督方式:
(一)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
(二)调查研究、听取汇报;
(三)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四)查阅资料、明察暗访;
(五)加强与县委巡察机构的信息共享,监督巡视巡察整改;
(六)专项监督检查;
(七)受理信访举报;
(八)处置问题线索;
(九)根据线索处置和问责情况,及时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十)其他监督方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重要意义,坚持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聚集政治原则、政治部署、政治责任加强监督,以监督的实际成效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贯彻到位、落地生根。
(二)夯实主体责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全面压实压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按程序转交办,并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深入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格依纪依规、精准稳慎规范问责,切实提高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不折不扣抓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强化统筹协作。一方面系统内分工配合,实行“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县直派驻纪检监察组”捆绑监督模式,监督检查室(侧重乡镇)与派驻纪检组(侧重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避免各自为战、重复监督,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共享成果,提高效率(监督责任分工见附表)。对未明确监督检查牵头单位的工作,要按照属地分级原则、辖管分工范围,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地落实。一方面系统外联合协作。加强与县委政府两办督查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其他监督主体,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工作中要注重统筹结合,要与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将政治监督融入日常监督之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监督检查情况要按要求,及时报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改进工作作风。要统筹运用监督力量和监督方式,既要保证监督效果,又要注重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减轻基层负担;既要避免监督缺位、不到位,又要防止监督泛化、简单化。开展明察暗访一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坚决杜绝迎来送往、层层陪同、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导致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落实不力或问题频发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五)注重结果运用。要通过监督,摸清“树木”“森林”情况,为领导干部精准“画像”,相关情况及时记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监督检查结果,作为综合评价各单位各部门政治生态和“两个责任”专项检查的重要参考,推动政治监督融入日常,形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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