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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组分别在被巡察单位召开十一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和联动巡察情况反馈会议

来源:枣强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3 15:57:14 阅读量:667

 2020年5月13日—22日,县委巡察组分别在科协、编办、团委、妇联、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财政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等12个单位和县宾馆、城投公司两家县管企业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县委巡察组一一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党组(党委)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党组(党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党组(党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党组(党委)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主题教育落实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

会议指出,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是经过县委研究的,是县委对被巡察单位的政治要求,被巡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坚决从自身改起,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确保巡察反馈意见真正落地落实。

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一要建立整改清单。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建立整改台帐,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一件一件抓,实行销号管理。二要狠抓整改落实。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落实整改不力的,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要问责,不仅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三要反馈整改情况。自反馈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党组织整改情况和主要负责人抓好反馈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分别报县纪委监督室、派驻纪检组和县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进行监督,并抄报县委巡察办。整改情况不仅要在本单位进行通报,还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县委巡察办还将适时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整改走过场、敷衍塞责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均表示,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切实提高自身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研究巡察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把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以实际行动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通过巡察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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