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十一届枣强县委第六轮巡察情况

来源:枣强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24 17:06:23 阅读量:405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6月10日-15日,四个县委巡察组分别向宣传部、网信办、政法委、法院、医保局、党校、统战部、工商联等8个党组织反馈了十一届县委第六轮党组织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巡察组对县人民法院、政法委、党校、宣传部、工商联、网信办、统战部、医保局8个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实施办法》,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6月9日书记专题会上听取了十一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综合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反馈会上,四个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总体来看,十九大以来8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各次全会精神,紧扣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三个聚焦”方面距离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偏差。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领会不深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深入基层调研质量有待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等。

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的政治担当,在推动整改上持续发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促进单位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巡察整改的成果,落实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一致表示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认领,在此基础上,提高站位,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我县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上来,以实际行动,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分享到:

©中共衡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衡水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9036317号-1